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印刷品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JYZCG2025-01号,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印刷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1.2.1采购内容及概况:根据生产要,对2025年业务活动所需求的DM单、折页、画册、不粘胶贴、非销售型信封等印刷品,不带量采购,最终数量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服务期限1年,具体规格、数量见下表:
1.3质量及服务要求:质量及服务要求: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每个方面,要确保印刷品的质量和一致性。
(4)颜色应符合原稿,真实,自然,丰富多彩。确保同批产品不同印张的实地密度允许误差在规定的相关标准内,颜色符合印刷样品。
1.5预算金额:项目预计含税总金额约286000元,各种规格印刷品控制价格预算详见磋商文件。
说明:该价格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服务费、设计费、制作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运输配送费以及装卸搬运费、税费及投标人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等一切相关费用。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系数为0.90,报价人所报折扣系数高于最高折扣系数的将作无效应答处理。
2.1基本资格: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印刷资质。(提供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业绩,且一年内同一服务对象的合同年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或收款证明等体现具体执行金额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4诚信要求:供应商一定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拥有非常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经营活动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未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共3张截图。
2.5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利害关系承诺:投标人一定要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的规定。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7联合体,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在2025年02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2025年02月0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休息日除外)前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11号)领取本磋商项目的磋商文件及其它有关的资料,也可通过电子邮箱()获取,资料领取即视为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磋商过程和本项目相关事宜。
营业执照复印件、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含法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 响应截止和磋商时间:2025年02月14日09时30分,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附属楼二楼(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11号);
4.4 请各供应商按规定准备提供相应资料,如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无法参加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 系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11号中邮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四楼综合办公室